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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华MBA联考报名通知及注意事项

2014-10-22 19:31 | 太奇MBA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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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国MBA联考网上报名将于10月10日开始,至31日22:00结束。所有通过提前面试获得条件录取资格、面试后条件录取资格待定考生、前三批面试资格待定考生、准备申请第四批面试的考生和2014年保留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需要按要求完成清华MBA联考的报名。

    请通过前两批面试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和2014年保留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在10月15日前完成全国MBA联考报名,没有在10月15日前完成MBA联考报名的考生的条件录取资格将失效。请面试后录取资格待定考生也尽量在10月15日前完成联考报名,没有及时完成联考报名的面试结果待定考生可能会在后续阶段失去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机会。面试资格待定等状态还不能确定的考生也需完成清华MBA联考报名(在教育部研招网成功报名并交费、核对学历认证通过且完成后续清华大学研招网的手续流程),如果完成并提交了多个报名表,需后续确认阶段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清华MBA联考确认。

    为防止报名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问题而导致您没有在截止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建议决心报考清华的考生及早完成联考报名。

MBA联考报名步骤: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上报名

    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务必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请务必牢记网报系统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供打印准考证等功能使用,我校无法提供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1103)”报考点,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
选择报考的单位:
    招生单位:北京市 清华大学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专项计划:无

选择报考类别(个人信息1最下方,此项填错可登陆研招网修改报名表修改):

    报考类别:全日制G项目需要转档案同学选“非定向就业”;在职P项目和全日制G项目不转档案同学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工作所在单位
选择报考的专业:
    报考单位名称:清华大学
    报考院系所名称:(051)经济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1)清华MBA项目或 (02)清华-MIT全球MBA项目(实际录取方向以最终录取为准,已确定条件录取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暂不确定条件录取项目的选任一均可)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无|(-)无

选择报考点:

    报考点所在省市:北京市          报考点:清华大学
注:1. 完成报名后产生报名号(请牢记报名号,建议下载PDF版本报名表),教育部研招网报名页面交费按钮下方可查询到学历验证结果按钮(未通过时请核对自己的填写信息并更新);2.网上交费成功超过24小时后(遇周末顺延至周一),登陆清华研招网按要求完成后续要求工作(见3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后续手续)。

    在报名时段内,除“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已经填错考生,只能选用新增报名表方式重新完成正确报名)。请务必确保研招网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时间结束后我校不接受信息修改。

注:为完成网报过程,专业方向的两个选项在您目前还不能确定时可以先选择任意一个,正式录取时以在经管学院MBA招生推广部的申请情况为准。填写档案所在地时请注意务必先确认本人的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详细名称,以免以后调档时遇到麻烦。填写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信息时也务必保证无误,以免在后续的学历认证过程中遇到麻烦。

2.交报名费

    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清华的考生不需像其他学校的考生那样11月10-14日到报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但考生必需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在2014年11月6日前完成清华大学研招网上的照片上传工作(见3说明)。请大家务必先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院校填写错误可新增报名表正确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将转入我校招生系统,交费后的如果在研招网更改的信息后将不会同步更新到我校系统。如果考生交费后又在研招网修改了报考数据,我校系统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

3.在清华大学研招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后续手续(成功报名交费24小时后登陆上传照片)

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在网上交费成功超过24小时后(遇周末顺延至周一),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可查看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和清华大学2015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须知)

(1)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

    点击“登录”,初次登录用户名为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以免被他人窃取。后续的考场查询、成绩查询等均需使用报名号及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我校不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照片未通过审查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合格的照片。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1月6日,因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审查而重新上传照片,也应在此日期前完成。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被准考。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报名程序。如有问题,请立即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82192。或者打清华MBA招生推广部电话(010)62781848,由MBA招生推广部工作人员帮助联系(注:预计10月11日会在报考服务系统联考报名通知的附件更新上传照片的操作手册,届时注意登陆报考服务系统获取。请使用IE9版本,如果IE版本较高,可以在IE设置兼容性视图,设置好后可正常上传)。

(3)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照片通过审核)的考生才能被允许参加考试。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11月21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否则不予准考。

4.下载打印《准考证》

(1)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研招网(教育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

(2)参加联考初试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在我校参加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5. 其他重要说明

(1)报考其它招生单位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设置的报考点,请勿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

(2)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请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账号里新增报名表)、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3)清华考生不需要进行其他学校要求的现场报名确认(填报多个院校报名表的同学可能会接收到提供最终确认要求的通知)。

(4)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现场照相,所有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11月10至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现场照相。

(5)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照片通过审核)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

(6)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11月21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否则不予准考。

(7)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研招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在我校参加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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